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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the ‘未分類’ Category

Hello world! 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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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苦者找到一個和尚傾訴他的心事。
他說:“我放不下一些事,放不下一些人。”
和尚說:“沒有什麼東西是放不下的。”
他說:“這些事和人我就偏偏放不下。”
和尚讓他拿著一個茶杯,然後就往裡面倒熱水,一直倒到水溢出來。
苦者被燙到馬上鬆開了手。
和尚說:“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是放不下的,痛了,你自然就會放下。”

你可能覺得難過
因為無論你對他怎麼好他都不領情
他不是看不到
他只是裝作看不到
或者他根本不想看到
你覺得自己很喜歡他
甚至覺得再沒有一個人可以像你那麼喜歡他
你用盡全力對他好
把他看的比自己還重要
有什麼事情第一個就想到他
聯繫不到他的時候你擔心他擔心的快瘋了

然而你有沒有想過
這並不在你的責任範圍
而且很有可能他是在躲著你
他受不了你對他那麼好
不要一直發短信給他
不要一直找他
你也許只是想找他說說話
你覺得那很正常不算苛求
但是也許他並不這麼想

記住你的想法不代表他的想法
你是真的不求回報的在喜歡他嗎
你捫心自問一下
你確定不用他回報什麼嗎
那為什麼你會難過
若是真的一無所求
你又怎麼會覺得難過呢
所以別覺得你那麼愛他是偉大的
也許她根本不在乎你怎麼為他付出
有時候你給他的愛或許是種負擔
這種負擔只會讓他更加想遠離你
因為他不想虧欠你
別事事為他擔心為他張羅
你覺得他沒有你不行
你覺得別人做不到你那麼完善
但是你要清楚
你不是他要的那個人
你做的再完善也敵不過人家不做
自然會有人為他擔心為他著急
不用你來費心

那個位置本來就不是你的
你何必硬要擠上去呢
也許曾經你們是相愛過的
但是請記住那是曾經
過去的就是過去了
如果大家真的適合在一起
那麼當初就不會分開
無論是誰提的分手都一樣
這段感情曾經就是存在破裂點的
不管是誰錯結果都是一個你們分開了

分開以後
如果一方試圖想挽回而另一方沒有同意的話
那麼這段感情就是過去了
他是理智的因為他已經明白了兩個人不適合
而你還一遍一遍的告訴自己
你們當初如何如何相愛
不可能那麼容易就分手的
這樣只會讓你更加難以放棄
卻不會讓對方再次回頭選擇你
除非大家都有意要和好

否則你一個巴掌是不可能拍響的
所以儘早打消這個念頭吧
至於他是不是有意我想你自己心裡比誰都明白
不要覺得自己有多可憐或者把自己弄的很可憐
這樣做一點意思也沒有
他不會因為你可憐而喜歡你
你說道理你都懂只是你做不好
不是你做不好是你不想做
你不是怕忘記他你是怕他忘了你吧
別說什麼他離不開你的

其實分明就是你離不開他
他若是離不開你
他就不會不要你
整天死死巴著人家不放的人是你
不懂事的人是你
難道你沒看出來嗎
喜歡他不是你的錯
想關心他不是你的錯
控制不住自己不是你的錯
但是那是你的方式

傻孩子.
忘了吧.所有你留戀的.你回憶的.你擁有過的.
那些.都已是記憶.
缺失並不可怕.
可怕的.是無法面對.

傻孩子.
勇敢看著鏡子中的自己吧.
這個悲傷軟弱滿面憔悴的自己.
這也是你.成長中的你.
這個你.正在逐漸死去.
新的你.即將重生.
找尋你的路.你的未來.
你知道的.所有的浩劫.都是成長的祭奠.
做最好的自己.即使.一個人.

傻孩子.
你無法輕易忘記放棄.是因為你付出過.
付出了.她就會像柱子一樣紮根在心.
不要刻意去逃避.刻意忘記.那只會讓你更痛苦.
繞開這個柱子.尋找未來的幸福生活吧.
那裡.有你的理想.

傻孩子.
開始新的習慣吧.
習慣.早上不再有人工鬧鈴.
習慣.每天一個人生活.
習慣.一個人過生日.一個人行走.
你逃不掉.逃不掉的.
那麼.就勇敢面對.現實.
現實是.她已離開.一切.畫上了句點.

傻孩子.
好.好.盡情發洩吧.
剝開自己的心.用文字.用聲音.用所有能發洩的方式.
泄完了.就要振作.
看吧.你失去的.其實微不足道.
還有那麼多人關心著你.以不同的方式.
所以.你並不孤獨.
正是這樣的失去.讓你看清現在所擁有的幸福.

傻孩子.
別哭.別再哭.
不值得.真的.不值得了.
把過去塵封吧.別委屈.別不甘心.別不接受.
開始新的旅程吧.去遇見新的風景.新的際遇.
做你該做的事吧.有很多事.等待著你完成呢.

傻孩子.
所有的人都對你有信心.
所以.你也要充滿信心.
你是堅強的.積極的.樂觀的.灑脫的.
以前是.以後也會是.
總有一天.那個活力無窮傻氣無盡的女金剛會復活.

傻孩子.
生活褪去了曾有的顏色.暫時寧靜.
別沉淪在這片寧靜裡.那會毀掉你.
你要明白.雖然殘忍.但這個決定.足夠正確.
現在的生活.不是你想要的.
為了你的理想.你必須學會適時放棄.
給對方最好的關懷.就是.變的更好.更強大.更幸福.

現在我對你很好、很好、很好,
你不需要、你無所謂、你不在乎,你不珍惜
當某天,你被傷害,想起我。
那時的我再也做不到像現在這樣一如既往、不顧一切的對你好了
因為那時的我,已經將你放低
原來,放低一個人,最後是被對方逼出來的
其實這個世界,真的沒有非要誰不可,
走自己的路,別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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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出口的失望與無奈

老實說,剛剛看到FB出現爺爺的名字,我真的很驚訝,
距離我把噗浪上鎖的時間不到24小時,
這是否我可以合理認為其實你一直都很注意我噗河上的話語?
 
嗯…其實我本來是沒有打算告訴你,我到底在氣些什麼,
因為我覺得說再多,就像小夯的狀況一樣,
你不懂你錯在哪,也不覺得哪裡有錯,說了等於白搭,
而為了這件事情我不斷被一些人勸說,我很想問,Why?
為什麼是勸說我?只因為我沒有告訴你我氣什麼嗎?
我反覆地思考到底該說啥,打成了記事本丟在桌面,
給它命了名字叫無題,說真的,我也曾想過把話全貼在信上,
往你的MSN信箱寄去,總是在寄出前,我又將網頁給關掉,
最後我決定留在這裡,如果你跟我還有緣份做朋友,那…也許你會看到這篇,
最終,你會知道我到底在氣什麼…
但是接下來的文,大概會讓你不舒服吧!
不想看、不想了解就看到這裡為止也無所謂。
先感謝你還持續往下看,老實說當初突然被要求至少要解釋的時候,
我思考了好幾天,在想該怎麼說,才不會想跟你翻桌,
要怎說才能讓我心理平衡又可以讓你知道我的怒點,
因為,你一直在踩我的最大痛點,而你完全不知道。
其實我一直很不高興你兇我的事情,那天我被阿桑陰了,
情緒很不穩,然後前幾天你又不斷拿Image board一直煩我,
偏偏那天我找不到怡文,找上你訴苦,
那是我對你的信任,覺得可以分享我被搞到不舒服的情緒,
而我真的很後悔我居然這麼相信你,覺得你至少至少會給我一個安慰,
你給我的感覺很差,只想到你要畫Image board,連句安慰也沒有,
讓我覺得你很自私,只想叫我快點把企劃書弄出來,
好讓你能如期繳交東西,至於我的心情,跟你毫無關係,
也因為這樣,所以我那時才會回你那些話。
事情發生後,我也很不爽,就跟怡文說這企劃案我們自己來,
不透過你來完成,只有讓書瑋幫我們起遊戲名字。
隔天,我跟怡文吃飯前去廁所回來,
你讓我看到我認識你以來,我最不喜歡你做的事情,
完全沒有詢問我的情況下,去動我的電腦、翻我的PPT,
我最恨人家沒經過我同意去翻動我的任何東西,
只是平常我都是從旁敲擊,跟你說「你都不用問的喔?」之類的話,
其實這是我最在意的地方,也是我整個火氣上升的主因,
你沒事就翻我包包拿小P、NDS,但你有注意過你每次這樣做,
我都有不爽一下嗎?那是我的隱私耶!
我去你家借床睡覺,除了廁所、你房間,我幾乎沒有往其他房間去探究,
你的抽屜、櫃子,我都沒有亂翻、亂動、亂拿,
甚至於你的電腦,我連你有幾個碟子都不知道,
除了看網頁有去找了一下我的最愛外,其他我都沒動過,
我尊重你的隱私,可你卻從來沒有尊重過我的!
拿什麼東西都是直接打開就拿,看到衛生棉還說怎麼有怪東西在那邊,
這是怎樣,我的東西是你的嗎?可以任由你要動就動、要拿就拿,
看不順眼還可以順嘴唸一下是嗎?
你那天說我嘴很爛常讓你不爽,你也好不到哪去,
什麼叫沒棒的男人?你果然是那個世界的人?
我就是只會在我家哈尼面前展露女人味,你有意見嗎?
我看什麼漫畫,看到笑嘻嘻的,你不懂笑點無所謂,
請問你用這什麼口氣說我?你憑什麼!
能不能不要用那種酸人的口吻去跟人說話?
你不知道你講出來的話字字帶酸讓人非常不舒服嗎?
關心人一定要用酸的口氣嗎?
還是你根本不知道你說話的口氣有多酸,讓人有多不舒服?
以上是我從很早之前就想吼你,但是我一直壓下來的部份,
當然啦~這真的只是一小部份………..
其實我早就不怒了,只剩下你帶給我的失望與無奈,

阿棋問過我,你不重視這朋友嗎?
對不起,我重視,就是因為重視所以我不能說,也不想說,
你不會改,我很清楚,你從不是為了朋友會去改變自己的人,
鬧成這樣後我有落過淚嗎?答案是肯定的,
只是我在決定忽略你的同時,
也已經發誓,永遠不會再讓你知道、看到或聽到我落淚,
因為你真的傷到我了,而且很痛。
 
我了解你,你不是那種可以接受人家唸你的人,
所以上面這些話,我絕不會說的,僅留在這裡,
每當我想起你這朋友的時候,我會看看這篇,
回憶我沒有第一時間讓你知道我不爽的愚蠢,直到我忘記你這朋友為止;
當你想起我還有這個部落格的時候,有機會看到這裡,能了解你我之間出問題的原因。
 
低頭很難嗎?朋友是連『對不起』三個字都說不出口嗎?
這三個字,對我來說真的不難,我願意低下身來,在你生氣那當下道歉,
那是我對你的風度跟抱歉,因為我的情緒不穩而衝突出來的話語,
我絕對不會說我沒有錯,但你呢?
我想,就我認識的你來說,你就算看到這裡,也不會來找我道歉的,
因為你不關心我生氣的原因,還把我封鎖了不是嗎?
怡文有說過,其實真正神經大條的人是她,不是我,
她說我神經根本很纖細,只是行為外表看不出來罷了,這話讓我笑很久、也很無奈,
的確,我是那種會注意MSN是不是被封鎖或刪除的人,
誰突然沒上線我都會很在乎的,就算是吵翻的人,我都會注意,
所以你封鎖我,其實我是有注意到的。
 
如果你真的有看到這篇,還看到這裡的話,我想說謝謝,
感謝你很認真看到這裡,雖然我不一定會知道,
但至少,你還是在乎我的感受,對我來說,那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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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哪時候能進步到這樣啊?

這是一個日本第一個未滿十八歲判死刑的案例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凶殺案。當時23歲的本村洋先生於晚間七點左右下班返家,發現大門沒有鎖。
進了家門之後,四處不見妻子跟11個月大的女兒─夕夏─的蹤影。
家裡一片凌亂,不安的本村洋先生開始在不算大的家裡找尋妻女的蹤跡。
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櫃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
本村洋先生馬上報警,警察抵達之後,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夕夏妹妹的屍體。

 
1999年4月18日,警方逮捕當時剛滿18歲一個月的少年。
根據犯人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
目的只有一個─強姦被害人。
少年將本村彌生壓在身體下面,可是遭到被害人激烈的反抗,少年於是動手掐死被害人。
被害人彌生窒息死後,加害者的少年用事先準備好的膠帶將被害人雙手綑綁,
並在口鼻處也黏上膠帶(預防被害人"萬一"又甦醒),對死去的被害人進行屍姦。
當時11的月的嬰兒夕夏一直在媽媽的旁邊哭泣不休,少年將嬰兒拋往別處,可是嬰兒還是掙扎哭著,往已死去的母親遺體處爬去。
獸性大發的少年怕嬰兒的哭聲引起鄰人的注意而壞了他的好事,於是將哭鬧不止的夕夏從母親遺體旁邊拉開,重摔地面數次之後再用繩索勒斃。

雖然加害的少年當時未滿二十歲,可是所犯的案情殘忍重大,山口縣的少年法庭決議將全案移交山口地檢署審理。

第一次開審議庭時,本村洋先生抱著妻女的遺照出庭,卻被法官阻止。
法官的考量是,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家害少年的心理跟情緒。
 

是的,妳沒有看錯。
當時主審的法官確實是這麼說的,因為,被害者的遺照會影響加害者的心理情緒。
開庭時,犯人福田孝行穿著拖鞋進入法庭,辯護律師推推他的手示意,福田這才對著被害人家屬的方向鞠躬,說了一句:
真是對不起,我做了無法寬恕的事。
這句對不起,成為之後法官認定犯人『已經有悔改意思』的參考。
殺了兩個人,只要事後表現出『我很抱歉』的樣子,就代表有悔改,然後就可以得到寬恕。
本村洋先生不斷的跟法官抗議,最後,法官准許他帶遺照進去,條件是必須用黑布將照片蓋住才可以。
當時一審下的判決是─無期徒刑。
跟台灣類似的是,日本並沒有真的無期徒刑。尤其當時的少年身上有著少年法保護,頂多關個七八年(表現良好的話)就可以出獄。
當時被告的辯護律師,竟然在法官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對著旁聽席的被害家屬,比了一個"勝利"的手勢。
本村洋先生在判決之後招開記者會,他是這麼說的:

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
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記者會結束之後,本村先生走進擔任本命案的檢察官辦公室。

檢察官吉田先生戴著銀框眼鏡,個性沉穩內斂。
平時給人一種酷酷的感覺的吉田先生,突然以憤怒顫抖的聲音對著本村先生說出自己的想法,這突然的舉動讓本村先生屏息,吉田檢察官說:

我自己也有個年幼的女兒,無法想像有人可以狠心到,將一個還不會走路卻拼命的爬往母親身旁的嬰兒,抓起來往地面重擊然後殘忍殺害。

如果司法對這樣的人無法做出嚴重的懲戒,那還要司法做什麼?我絕對不認同這樣的審判結果!
一但你屈服於這樣的審判結果,以後這個案子就會成為法官判案的基準。
我絕對不容許,就算是我的上司持反對意見,我也要控訴到底。
就算失敗一百次我也要試第一百零一次,本村桑,讓我們一起為推動司法改革而奮戰吧!
吉田檢察官的這番話,讓本村先生的腦海裡第一次浮出『使命』這兩個字。
為了不讓妻女寶貴的生命就這樣白白的犧牲,本村先生決定,今後他要扛起改變司法的這個使命。

走出吉田檢察官的辦公室之後,本村桑從宇部機場搭飛機前往東京羽田機場,參加日本朝日電台的熱門新聞節目「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現場演出。

自從使命這兩個字浮現在腦海之後,本村桑決定透過電視傳播媒體,向一般社會大眾表達自己的主張,
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犯罪被害者的心境以及及犯罪被害者在司法前受到的不平等待遇。
當天晚上十點半,本村先生準時的出現在「ニュースステーション」的節目上,
臉上的表情已經沒有中午開記者會時的激動,或許他已經意識到自己的「使命」,所以他冷靜客觀的對著全國觀眾作訴求,他說:
在現今的刑事訴訟法中,,就我知道的範圍之內,關於被害家屬權利的部分,什麼都沒有。
不但沒有權利這兩個字,就連被害家屬可以做什麼也完全沒有提及。
現狀是這樣的:
國家獨占了刑罰權,居於強勢位置的國家(政府)裁決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
所以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被告人(人民),有著許多法規保障被告人(人民)的權利。
可是在這樣的體系之中,完全將受害者及其家屬屏除在外
 所以,今天我帶妻女的遺照出庭,也被阻止。

本村桑的訴求,很快就得到正面的回應。當時的總理,小渕恵三,回答記者的提問時說: 
法律對於無辜受害者的救濟跟保障很顯然是不夠的,
身為政治家的我們,對本村桑的情境跟訴求不容忽視。

 
在回應的11天後,小渕總理因為脳梗塞緊急送醫、不幸於5月14日逝世。
可是在他過世前兩天,「犯罪被害者保護法」、「改正刑事訴訟法」、「改正検察審査会法」這三個法案在國會全數通過。
本來只能在旁聽席上旁聽的罪被害者及其家屬,以後可以在法庭上陳述自己的意見。
像本村先生一樣的犯罪被害者的聲音,開始被司法正視。

檢察官不服第一審無期徒刑的審判,決定繼續上告廣島高等裁判所(法院)。

2002年3月14日,廣島高等裁判所將檢察官對被告求處極邢的控訴駁回。
理由是:犯人當時才剛滿18歲又一個月,思想尚未成熟,顧及被告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性。
對於將來,不能論定犯人完全沒有更生的機率,所以駁回檢方死刑的控訴,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
二審雖然又被法院駁回,可是檢察官還是不屈不撓,決定繼續上訴最高裁判所(法院)。
檢察官得知被告在獄中曾經寄出幾封信件給外面的友人,於是挨家挨戶的查訪,終於探訪到差出信件的收件人,並且得到收件人(被告友人)的同意,
取得被告親筆書寫的信件。
對於自己犯下的強姦殺人罪,被告福田孝行是這麼寫的:
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

被告福田孝行因為法律的保障,國家有義務提供替他辯護的律師,費用由國家全數支出。
特別值得提出的是,這次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並非由國家提供,而是民間的律師團體自願出任。
本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時,被告福田孝行的辯護律師由原來的兩人(自願擔任)增加為二十一位,規模之大,堪稱世紀辯護律師團。

這些辯護團律師成員們正是所謂的人權擁護者,以廢除死刑為最大的使命以及任務。
至此,本來是一場單純的凶殺案的審判,卻被這群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權派律師們當成表演舞台,開始他們一幕幕卑劣可恥的表演活動。

第一二審時,被告福田對於犯行的經過以及對受害人的殺意完全沒有否認也沒有爭論的地方。
可是到了最高法院開庭公審,福田被告的辯護律師從原本的兩人改成二十一位辯護律師團之後,突然全盤否定之前的供述。
辯護團的主任律師─安田好弘指出,在他接見被告時,被告向他宣稱當時他對受害人本村彌生以及本村夕夏並無殺意。
之所以沒有在一二審的時候提出,是因為被告當時的主張並沒有被採納。世紀辯護團提出以下的主張:
被告福田的母親是自殺身亡,被告因為渴望母愛,希望被母親擁抱的慾望過於強烈,
才會在見到被害人時情不自禁的抱緊被害人,最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遺憾。
被告並非是強姦目的而侵入民宅,而是想求取失去的母愛。
至於被害人死後還對被害人屍姦的行為,世紀辯護團的律師是這樣辯解的─因為被告福田認為,只要將精子送入被害人的體內,被害人就會起死回生。
所以死後對遺體的性行為並非汙辱遺體,而是一種起死回生的儀式;
至於用繩索勒斃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殺意,因為夕夏妹妹一直哭泣,福田被告想讓夕夏妹妹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上綁上蝴蝶結而已。

世紀辯護團律師的結論是─被告並非故意強姦殺人而是傷害致死,檢察官那方因為想讓被告被處死刑,所以把被告塑造成十惡不赦的形象。
還好,檢方提供福田被告寄給友人的信件做為證據。
對照一審跟二審法官認為,被告未來仍然有無限的可能性以及被告已經有悔改之意的說詞,福田被告差出信件的內容,無疑是一大諷刺。
2008年4月22日,法官對被告一方的辯護主張全面否定,宣判福田被告因惡行重大處以死刑。
距離命案發生時已經經過九年的歲月,死刑宣判後的記者會上,本村先生並沒有任何『勝利』的喜悅。
2002年審下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時,本村先生曾經這樣說過:
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
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
很殘忍,很冷酷,是不是?
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
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
本村先生七年前的主張,竟然在福田身上應驗。
一二審判無期徒刑時,福田本身也很清楚,大概七八年之後就可以假釋出獄。
再寫給友人的信件當中,充滿了侮辱被害人以及其家屬的言論,其中還有藐視司法的部分。他寫著:

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
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你完全沒有辦法感受犯人的悔意!

可是在下了死刑的判決之後,福田被告終於意識到自己犯下的罪的嚴重性,開始寫信給遺族表達自己的懺悔。
很遺憾的,有些人只有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及意義。

 

==============我==============是==============羨==============慕==============分==============隔==============線==============

看到這裡就超級羨慕日本的法律能夠因為這樣而修改,看看那些狗屁的人權團體,
看看現在那些未成年的殺手,他們有幾個真的有心悔改的,
多的是出來再犯又進去,為什麼要給他們機會呢?
深深想問那些人權團體,你要受害者家屬給他們機會,
是否有深思過,這些殺人的人在動手的瞬間,有想到給被害者活命機會?
我支持以牙還牙、以血還血,只有讓他們親身體悟一下被害人的痛苦,
他才會懂得各種生命都是無價的、懂得痛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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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中毒太深之MH2G

我想有PSP的,應該都知道這是什麼鬼才是,
MH2G就是魔物獵人2G,
一個玩下去就會沉迷,然後忘記時間的遊戲,
絕對會讓不熟動作流的人把PSP摔了又摔的好遊戲。
 
是說我接觸這遊戲大概是在去年年底吧?
有玩過的,聽到這句話應該都會以為我已經突破下位,
邁向G級任務挑戰中,事實上,錯!大錯特錯了!
 
本狗狗雖然看起來暴力暴力(謎音:事實上也是如此),
但絕對不是動作遊戲在行者,
連瑪奇的冰反、N+1我都學了快兩個月才熟練,
更別說這個還要跟龍賽跑閃鐵山靠找距離戳臉的遊戲,
最在行的反而是益智類遊戲(事實證明,外貌與智商真的是兩回事)。
 
那我到底玩到哪裡呢?
答案是,我才正要打村長六星緊急任務~(炸)
還是莽莽撞撞地拿道具亂丟、太刀亂砍,好不容易才看到六星緊急任務的笨蛋,
而這之中我搞出的笑話,大概足夠讓我家瓦媽、八雲、書瑋幾個高手笑到臉抽筋,
閃光彈丟龍眼、埋陷阱結果古龍類無視衝過被撞飛,
完全忘記太靠近炎媽會被燒傷,砍太爽結果從滿血被炎媽的火牆活活燒死…
老山類打不死還在卡住中,所以我現在距離上位還相當的遙遠與漫長。
 
嚴重到我每次打不過某龍時,在他下位的龍就很慘,就拿當初卡夫魯夫魯來說,
最慘的便是大怪鳥,打輸一次砍大怪鳥一次,
等到打過夫魯夫魯後,大怪鳥也砍了十來隻有了!
更別提卡轟龍的時候,夫魯夫魯可是沒事就被我找來泡茶聊天最後還外帶,
還有人因而指責我說:「狗狗,人家龍龍這麼認真跟妳搏命廝殺,妳怎這麼奸詐,不跟她好好打一場還把牠抓起來?」
我的答案是:「這位先生,就是因為他如此認真,我才得破頭、斷尾、破爪,然後好好地把他捉回家,把所有的材料都取得才對得起牠阿!」
 
對方無言。
 
是說為什麼我突然發這篇文呢?
因為我又沒打死老山龍,正在哀怨,
看來我的上位之路還遙遙無期呢!(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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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貓族的自己

從小,這隻狗就是書桌、電腦桌都在客廳的小孩,
從不知道有自己房間是什麼樣的滋味,
到現在都還跟弟弟睡上下舖,電腦擺在客廳,椅子後面則是餐桌。
 
當然家中男女特殊待遇,我就不想談了,畢竟那不是我弟的錯,單純是我媽的錯,
儘管從小怨恨,但我就是盡量克制不要去跟弟弟吵,因為完全沒有意義,
跟個完全不知道這些問題錯在哪的笨蛋說話實在很浪費時間,反正只要能討好我媽就好了,
很難得,昨天我弟問了我一句:妳到底想做什麼?
哈哈~這還真是難回答耶!
你如果是在那老太婆不在的情況下,我會好好回答你這問題吧!
可惜她在,我只好回答『她心目中認定』的答案。
我對老媽的恨,可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得完的,更不用笑想我會跟她說什麼實話,
對這老太婆來說,女兒要嫁出去的,怎麼羞辱都是別人家要承擔,
兒子可是要養自己的,怎樣都要對她好一點,你說,是吧!
 
總覺得進入半夜,我本身的個性才會慢慢出來,
其實半夜我幾乎都是看著電腦發呆,弄弄小東西,偶爾看看片子,
打打老公大人留下來的PSP,或著就只是呆坐在那裡,
白天我就盡量睡,睡到真的得起來了再起來,
能少聽她念一句就少聽一句,
有時候我都覺得自己有多重性格,在朋友面前我可以裝笨裝傻裝酣,
像偶爾被整我就一整個沒感覺,就像是:喔~就這樣啊?
然後做出對方應該想看到的反應,會喜歡看到我生氣的,我就裝氣,喜歡看到我裝酣的,我也不會吝嗇;
對家人就不同,對我媽是能不講話就不說話,因為我講一句,偶爾她就回三句,
然後就吵起來,這吵起來我爸就倒楣,所以除非我忍無可忍,不然我根本懶得說話;
對我弟就還好,他這個電話比誰都忙的傢伙,頂多寒喧兩三句就很了不起了!
反到跟我很要好的是我爸,人家都說,女生應該是跟媽媽比較好,
這點在我家就得打折扣,我媽只在乎她的大愛台,關心她的菩薩阿密佗佛,
能夠跟我搭得上談話的也只有我爸了,
常有人說我的個性很像我媽,其實有時候我覺得在更深層的個性上跟我爸更像,
所以跟老爸就聊得相當開呢!
跟朋友咩…這就得看一下交情,交情好的,就算久久連絡一次,
都可以讓MSN記錄檔瞬間爆增幾MB,交情普普的就偶爾聊聊,
我喜歡聊天,但是我很討厭講話,所以我的MSN往往越夜越熱鬧,
常常天亮了還有好幾個MSN還沒完~XDDD
 
自從跟老媽的衝突越來越大後,不知怎地,我就越愛夜晚,
只有那個時間,大家都睡了,我終於有自己的時間與空間,
我可以想幹麻就幹麻,我甚至可以累到在電腦桌前打瞌睡都不太想上床,
這是我唯一可以自己好好放鬆的時間,
有很多人都說妳該改改了,這對身體不好,
但是我就只有這麼點時間是屬於我自己的,就這麼幾個小時,
我可以好好想小說,慢慢沉思該怎麼落筆,也可以拿出紙筆亂塗鴉,
不會有個人在旁邊說妳到底在畫些什麼鬼,反到半夜才是我思緒最熱鬧的時候,
真要我放棄這時間,那就請妳讓我媽馬上從這世間消失,
妳不要說人總會死總會老總會掛,我要的是馬上!
 
哈哈~其實最近心情都不是很好,總覺得掛在臉上的笑容,越來越假象了!
連出去玩跟朋友嘻嘻哈哈的發笑後,一冷靜下來常常會思考,
我是真的在笑嗎?還是要讓他們認為自己很開心而發笑呢?
我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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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 Project,一個因為動畫組成的團體,
目前成員有:影山ヒロノブ、遠藤正明、きただにひろし、奧井雅美、福山芳樹等五人,
這次演唱會新增了一位準成員的加入:巴西籍的 Ricardo Cruzヒカルド・クルーズ
說真的,對於這團體我幾乎是個別喜愛他們勝過於他們團體出現~(遮臉)
但是對於他們團體的歌曲我卻又好愛好愛,
反正就是一整個很蠢的樣子,明明最常聽的是他們分開唱的歌曲,
只有偶爾才聽JAM Project的歌,不過為了看他們這演唱會的票我還是敗了就是。
 
演唱會前夕,魔王知道我這常常偷懶的孩子鐵定沒有好好關心他們的歌曲,
架了私人電台給我惡補了兩天,就兩天= =…
然後相當惡劣的說:『這次的歌妳鐵定八成不熟。』
果然,真的很多不熟…如果他沒給我惡補的話我搞不好只會很爽的搖著螢光棒…(二度遮臉)
 

 
這是今年的舞台圖,以及旁邊的小螢幕,


而這個則是舞台全景,當然那三個有點壯碩的不算…

一開場就是很HIGH的歌曲,不過為啥我只說這樣,因為…台大的喇叭真的年年都很爛……….
爛到其實3600的票只是去燒耳朵跟喉嚨,兼鍛練臂膀,什麼意思呢?
耳朵聽到很痛、喉嚨嘶吼到沙啞、搖螢光棒搖到手酸,
後來聽說素大去廁所的時候,發現隔著一道牆壁聲音剛好,
瞬間真的給他無言!

以下是從PTT補完的30日曲目表:

1.Crest of "Z’s"
2.ハリケーンLOVE
3.Legend of the Heroes
4.ハローダーウィン!~好奇心オンデマンド~
5.Space Roller Coaster GO GO!
6.牙狼~SAVIOR IN THE DARK~
7.メドレー(Break Out~迷宮のプリズナー~限界バトル~紅ノ牙)
8.GONG
9.未来への咆哮

※中場休息影片:No Border VER.ENGLISH WORLD TOUR 影片

10.Get over the Border
11.Cosmic Dance
12.BEAUTIFUL PEOPLE (Acoustic)
13.JAMがもってた! セーラふく (Acoustic)
14.レスキューファイアー
15.Sempre Sonhando~夢追人~
16.NEW GENERATION! ~KOBE to the WORLD~
17.VICTORY
18.鋼之救世主
19.SOUL TAKER
20.Rocks

安可曲:
HERO
only one (中文歌)
23.SKILL

其中,中文歌是全新的歌詞,雖然整個就聽不懂他們在唱什麼,
(不要再說我愛不夠了,那個喇叭真的超爛的…整個糊在一團是在搞什麼!!!)
SKILL一直都是安可壓軸的曲目,去年還差點把地板給跳壞,
這次只好改到一樓,晃動是比較小了,不過還是…很可怕=_=
きただにひろし不停地拿毛巾在那邊甩阿甩,影山則不斷衝到延伸舞台前方來,果然是可愛的大叔最好~

自彈自唱的時候,奧井偶爾發出的嘿嘿聲真的是超級可愛的啦!
另外,巴西那位準成員嗓音也真叫我吃驚,可以唱奧井的Key耶!
福山大叔還是那個可愛的頭,好想抓阿>~<~重點是他一直再偷看小抄,超級可愛的>~<~
(可愛的大叔永遠迷人>~<~)

甩毛巾歌的時候,魔王拿給我一條甩,吼~我不會甩啦!
一直掉下來,不過超好玩的~Q_Q
雖然某個人還拿螢光棒打得我好痛!

以上心得其實是我想到啥就寫到啥,完全沒有把時間順序排好,
反正整個就是很開心很高興。

接下來要講的是非常神奇的,
映證了我跟丫頭從以前到現在的悲慘狀況:『幫自己抽都沒有,幫別人抽都有』的事實。

我們30號買了周邊,可以抽演唱會過後的簽名會名額,
500為一個單位,所以我們湊在一起總共可以抽5次;
另外演唱會結束後,遇上了魂伯,老人家整了我們一頓之後,送上了13次的抽獎機會;
魔王幫天月買的東西,4次機會這樣。
結果30號那天強運的人實在太多了,一下子20個名額就沒了,只好延到今天抽,
因為一點事情我耽擱了一下,去到那裡時,
丫頭已經先領了一張10號號碼牌,12幫領了另一張36號,
我把13次交給丫頭去抽,我拿36號號碼牌抽5次的,另一個4次的則用44號號碼牌交給12去抽。

我想看到這裡大家就知道,我抽中了~XDDDDD
當時我抽出來那隻貼有紅色標籤的鐵筷子時,
整個人愣住了,陪我抽的喵咪也楞住了,丫頭跟12也在旁邊傻掉,
完全沒注意到四周的人不停地幫我歡呼阿~XD
一直到留丫頭資料的時候,彷彿由夢中甦醒過來一般,
為啥是丫頭的資料呢?因為我沒買31號演唱會的門票,
它規定有今天門票的才可以參加簽名會,所以機會就交給有票的人啦!

到吃飯時我們還虧丫頭自從與12交往以來,都脫離不了12魔咒,
怎說勒?
號碼牌是36號,36是12的倍數,
又,我是第三次抽的時候抽中的,
12 x 3 =多少,36阿~(狂笑)XDD
當場讓丫頭不知如何是好,臉綠很大!哈哈~XDD

這次演唱會真是超棒,只能說,下次我還要再去>Q<~
希望下次我還可以抽到去簽名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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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是第五名

偶然間發現巴哈有個空想版,在舉辦短文小說比賽,
看來看去沒看到瑪奇,只看到WOW,好吧!
就把當初跟小曲和書瑋在魔獸遊玩無聊寫下的小說拿去修改投稿,
把原本的作品名改過,保留小曲人物的全名,再增加一些描述,
(我想看過我的小說都知道,本汪汪對於描述情景是最懶惰,不是不會,而是很懶得寫一長串,因為我也不喜歡看又臭又長的描述~XD)
然後貼了參加,字數僅接近3000字,也就是說連3000都不到= ="
抱著志在參加,不在得獎,只想多看一堆文的心態,連評分時間都沒去注意,
直到剛剛登入了巴哈帳號,發現,有信耶!
這才猛然想起還有這麼一回事,好奇之下跑去察看,反正看一下自己坐落在第幾名,看看前方還有多少進步的空間。
 
【Online Game 短篇小說聯合徵文】前四名領獎區(名次得分公布)網址:
 
我從最下面查起,心想反正也不可能太前面,從後面找起最快,
結果翻到了最前面才發現…第五名…?!
沒搞錯吧?!我對照了一下自己的ID跟作品名,
天啊~真的是第五名,我最看好的那篇名次還在我之後,
驚訝之於除了回文拿參加獎之外,也才看到原來這比賽還有內部的一些問題,
我也沒任何人說過參加這比賽的事情,所以3 GP應該不會是朋友給我的才是,
好奇之下搜尋了一下評語,共兩個如下:
 
評語者 陌夏:
很動人的文章,將故事設定完美的穿插在小說中。
哀傷在文字間浮動,軟軟的,但是很抅人心弦。
象徵希望與溫馨的小白花在劇情中使用得很棒,可惜在描寫敘述上稍嫌過少。
若是能多加著墨,應當能展現另外一種風采。
結尾很棒,看得令人心神蕩漾,小夏我非常喜歡(笑)
字句偶有不順,有些可惜。
瑪奇作品我也很期待,寫了也可以貼到板上喔^^
評語者 私心:
艾澤拉斯大陸中幾個最為經典的任務。
我個人認為這個任務雖然短,但是卻不輸愛與家庭任務串。
閒話說完了。主角心情的矛盾,是我很喜歡的部分。
因不停的殺伐而漸漸冷漠的心,卻因為一個天真小女孩的鬼魂而又溫暖了起來。
在這部分的描寫很能夠讓讀者也跟著進入這樣的心情。
而對白之間的表現也非常的洗鍊,讓整篇文章活躍於紙上。
最後同伴之間的溫情互動,讓整篇文章做了一個完美的結束。
 
歐,小曲、書瑋,我沒有丟你們的臉耶>"<~
我現在真的是感動到要掉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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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生命的流逝

我家外面有野貓,這是大家都知道的,當然,野貓死亡都是常聽到的,
但今天我真的對台北縣對於動物火化這部份感到非常心寒。
 
我家外頭一隻七個月大的小貓死了,死因應該是誤食『吃了老鼠藥的老鼠』所致,
發現時已經僵硬在後陽台的屋簷上,老實說,頭一次看到貓脫水死亡真的很OX。
 
牠的兄弟姐妹(不知道公母,只好叫兄弟姐妹),還在我爸叫那隻小貓名字時,去推、去叫那隻小貓,
懵懂無知的牠,似乎還不懂身邊的兄弟姐妹死了,只知道牠病了,而且不輕。
 
我跟我爸討論很久,還是決定想辦法把牠撈上來處理,牠都盡力不要死在我家陽台上了,又怎能讓牠曝曬在那邊,
網子網不起來,七個月大的小貓畢竟是有大小跟重量,最後只好動用到塑膠繩,
活結套腳,繩子鬆脫了兩次,貓屍,也摔了兩次,最後只好套頭,把牠吊了上來。
 
我還在跟老爸說,吃晚餐吃快點,趕在老媽回來之前,至少讓她有心理準備在去看貓屍,
誰知道,當我們吃飽回到家,已經看到她腫著兩隻眼坐在沙發上,
原來,她早就打定主意今天要帶牠去看醫生,所以提早回家,遍尋不著那隻小貓的身影,
只見一個突兀的箱子擺在後院,所以她就打開了,而小貓就在裡頭。
 
她聽完我們的處理,直說是小貓地下有靈,因為習俗是『貓死吊樹頭』,
我跟我爸套住牠的頭,將牠吊上來的行為,也等於間接完成了這個儀式;
討論到處理,他們放了點紙錢,叫我拿去丟垃圾車,
我整個OOXX,一隻跟我生活這麼久的貓,你要我親手提著牠的遺體,
親眼看著牠被垃圾車的鐵捲捲個稀巴爛嗎…
我再怎麼討厭貓我都辦不到!
 
好吧!既然小貓注定要我善後,我找、我查,
結果越查越心寒,台北市的動檢局有幫火化動物遺體,
但是,它要求是台北市民才能辦理,台北縣,很抱歉!
沒有!
你沒看錯,沒有!
更不用說看到某網站說的,台北縣的動檢所要你直接丟垃圾車就好,
(儘管環保局還有明言規定說不要把動物屍體丟垃圾車= =…扯吧)
一整個心寒無比,也很無奈。
 
整個晚上,小貓的兄弟姐妹哀嚎了整個晚上,
不停地抓門、叫、抓箱子,似乎在跟我們說:快救牠啊,
我就這樣蹲在後陽台門前,隔著紗窗看牠不停得重複再重複,
最後,只好跟牠說,我盡力幫小貓最後這一把吧!
 
本來想拜託某個當兵的傢伙,幫我運一下貓屍,
盧到一半突然發現,貓屍不見了,
驚嚇了一下,想應該是我爸帶走,趕緊打給他,
他一接起電話就哈哈笑了幾聲說:「我已經把牠帶去動檢所火化了!」
啥?不是說台北市不收嗎?老媽今天還特地打去問,然後打給我說說對方不收非台北市的啊?
搞了半天,我爸跑到吳興街的動檢所後,寫了我家的地址,
服務小姐只看了一眼就說:「可以請你給我台北市的地址嗎?」
耶?你沒看錯,我爸就真的隨便寫了個台北市地址給她,
然後她收了兩百塊,就將貓收了!
耶耶!現在可以這樣喔?
害我煩整晚,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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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史上最爛遊戲

 
我只能說,我快笑死,
請各位朋友看之前注意不要有喝水、吃飯等危險舉動,
噎到、嗆到本汪『蓋不負責』~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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